第445期營商之道 – 為什麼我們要有EPR擴展生產者的責任

Dr. Steve Wong黃楚祺博士

17/10/2023

全球每個國家不論人口多少,每天都有成千上萬噸的垃圾,當中有合法或非法的堆埋或焚燒,甚至是棄置在河流和海洋,嚴重影響環境生態,情況更是日益嚴重,危害人類健康和生物多樣性。其實,任何物質都可以回收和循環再造的,問題是需要有制度去監管。但由誰來負責和承擔所有費用呢?最終制度必須是強制性的,政府、品牌公司、生產商、回收行業持份者和普羅大眾來承擔他們的責任。

廢塑料的問題一直引起市民、政府和業界的關注。而媒體也因為它的新聞價值而日夜不停地播放廢塑料如何纏繞海龜至窒息,雀鳥因吃了微塑料至死亡,以及河流、水道和海洋堆滿大量不同塑料和包裝薄膜,可能釋放危害健康的物質。處理廢塑料已經成為我們生活的一部份,我們一方面不能不使用塑料,另一方面又沒有一套高效的回收和循環再造利用的方案,導致回收率只有百分之幾。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最近就實施 EPR 方案展開了論壇,有140個成員實體參與,論壇將探討塑料廢物的收集、物流和處理。適當和可持續的資金是確保塑料廢物以環保方式處理的重要保證。政府為此所使用的主要工具之一就是延伸生產者責任 EPR,生產者需對產品的環境影響負上責任,從設計到廢物處理的整個生命週期,尤其是針對塑料包裝,迫切地需要遏止塑料廢物污染。這些系統應該被設計為有效地改進塑料廢物管理,同時適應每個國家的社會經濟和政治現實。目的是改進和促進全球、區域和國家層面的塑膠廢物環保管理,並且可預防和減少其產生。

業界希望有了這制度後,再生塑料的價格就不用受制於原材料價格,而是因為要強制性使用再生材料,生產商必需支付回收成本費用。從此以後,再生料不用與新料價格掛鉤,再生行業得以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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