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 Steve Wong黃楚祺博士
9/10/2023
擴展生產者責任(EPR)Extended producer responsibility 是由瑞典教授 Thomas Lindhvqvist 於1990年首次提出的 ,他向瑞典環保部門介紹了這個概念。其目的是要求生產商或工廠在產品使用後負責回收和循環再利用,以推動可持續經濟發展。這樣做不僅可以減少塑料污染地球,還可以減少對地球資源的開采,同時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基本原則是無論是金錢還是實物,回收的責任都應由生產商承擔,特別是對於電器、電子產品和電池等含有化學危險物質和大量廢棄物的情況,仍是有必要通過法律來規範回收。
我記得在九十年代的時候,德國率先引入了EPR制度。當時,我們購買的包裝膜,即今天的原色PE 98/02、95/05以及其他膜都是由供應商提供補貼的。同樣,EPS(發泡膠)也是根據數量及體積來支付金額給我們。九十年代初,當時處理廢塑料的人數很少,由於競爭有限,我們有幾年的黃金時期,直到入行人數多了、競爭開始激烈,供應商取消補貼及收取費用,這個美好時光很快就結束了。與此同時,家電和電子產品也受到了EPR制度的影響,早期可以獲得補貼或免費收購,與如今數百美元一噸的費用相比,這是天淵之別。這些廢棄物成功找到了出路,部分歸功於生產商給予回收費用的支付。此外,許多歐洲政府制定法律來規範可再生廢棄物的處理、填埋和焚燒。
隨後,EPR的概念在歐盟國家、OECD和美國傳播開來,並擴展到汽車和輪胎回收等領域。由於EPR涉及法律、金錢和品牌公司的合作,目前我們只看到EPR在一些發達國家和某些產品領域的推行,儘管許多國家希望引入EPR,但仍然面臨著重重的障礙。
以美國的包裝材料EPR和再生材料的利用為例,目前只有六個州份對一次性包裝材料的回收和再利用制定了相關的法規。這些州份在飲料瓶回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其他回收領域仍然面臨著重大的挑戰。其他州份和全球其他國家仍在研究和討論中,希望很快能出台有關EPR政策,減少地球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