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 Steve Wong 黃楚祺博士 20/12/2024
在最近於釜山舉行的聯合國政府間有關廢塑料的談判委員會第五次會議(INC-5)中,參與會議者集中討論了制定針對塑膠污染的全球條約。此次會議吸引了超過3000名參與者,包括政府官員、非牟利機構代表、學者、業界人士及相關組織的代表,共同探討日益嚴重的塑膠廢棄物污染問題。這些問題已經對人類健康和生態環境造成了嚴重影響。全球迫切需要解決塑膠廢棄物引發的各種環境、健康及社會問題,其中部分問題甚至是不可逆轉的。會議所達成的協議旨在加強類似《巴塞爾公約》修正案的措施,這些措施目的是防止和減少廢棄物的產生,並控制廢棄物的跨境流動。這些舉措展現了對環境管理的深刻承諾,以及朝向可持續全球廢棄物管理實踐轉型的戰略方向。然而,由於諸多分歧,(INC5)最終未能達成一致同意。
2018年,中國實施了塑膠進口禁令,將塑膠廢棄物的進口量從2014年的900萬噸高峰降至2019年的零。儘管這一重大監管變化已生效,但全球回收率卻未見顯著提升。事實上,回收率停滯不前,那些曾依賴向中國出口塑膠廢棄物的國家,如今面臨著回收多樣化及複雜塑膠種類的挑戰,幾乎無從下手。
塑膠回收並不僅僅是處理PET,而是涉及管理超過10萬種不同類型的塑膠,這些塑膠由各種樹脂混合並添加了添加劑以實現特定的化學及物理性能。這種多樣性大大增加了回收過程的複雜性,更進一步突顯了當前全球回收基礎設施的不足。大多數人並不了解,發達國家不僅缺乏必要的回收技術(儘管這些技術並非高深莫測),也面臨勞工短缺、低價值及特殊再生粒料需求不足以及缺乏政策支持的困境。此外,許多立法機構對再生粒料的質量標準缺乏認識。事實上,亞洲地區的再生粒料品質往往優勝於歐美地區。然而,由於發達國家的回收成本比亞洲高出一到兩倍,許多廢塑料最終無法被回收而被棄置。
中國的塑膠進口禁令尚未能證明其有效促使各國轉向本地回收。事實上,廢塑料出口國未能因禁令而建立起依賴本地回收的模式。根本問題在於許多國家缺乏適當的基礎設施和技術,而這些正是管理多樣化材料,小家電及汽車廢塑料是個中例子。這些材料的回收需要特定的技能、機械設備,如近紅外線及靜電分選、以及人力資源。然而,由於這些基礎設施上的差異,即使禁令生效,各國仍難以用可持續的方式管理塑膠廢棄物,從而導致更大的環境和健康風險。
為了解決上述挑戰,需要採取多方面的措施:
- 定義“廢物”與“可回收物”:必須對“廢物”和“可回收物”進行明確定義,並允許可回收資源自由流通。
- 政策支持:對某些回收成本高於再生料售價的可回收物提供政策,如EPR支持。
- 強制性使用回收料:推動立法,要求在生產過程中強制使用一定比例的回收材料。
- 教育立法機構與媒體:立法機構需要更深入了解行業運作現狀,媒體應避免對再生行業的不實報導,幫助塑造正確的輿論導向。
目前,許多政策制定者對回收行業的實際運作缺乏了解,導致所制定的法規無法真正支持行業發展,進一步拖累回收率的提升。要推動全球環境資源的長期可持續發展並減少塑膠廢棄物問題,首要任務是找出問題的根源,並通過政策支持、基礎設施建設及行業協作去進行系統性解決。